欢迎来到金融保险新闻网!
当前所在: 主页 > 人物专访 >

宁夏保监局关于邱海生任职资格的批复

  • 时间:2018-03-06 19:49
  • 来源中国保监会宁夏监管局
  • 字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邱海生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寿财险宁发〔2018〕13号)收悉。经审查,邱海生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国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宁夏保监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