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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金融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时间:2018-03-06 20:00
  • 来源新疆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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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自治区金融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加强网站运用和安全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内容,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

一、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2017年,自治区金融办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通过金融办官方网站“新疆金融”、《新疆金融工作》《信息专报》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自治区主要报刊新闻媒体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在金融办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布我办的政务信息和全区的金融业主要动态。年初,及时在金融办官方网站“新疆金融网”公布了《自治区金融办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金融办的工作职责、部门分工、2017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对外服务承诺,公开了金融办所有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公开了公众监督投诉渠道,并按要求同时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网和金融办网站上公布了2017年度金融办财务预算及编制说明。全年共公开政务信息414条,丰富了政务公开内容,确保了金融办官方网站的主页信息及时进行更新。

(二)全年,我办共编写报送《信息专报》130期,《新疆金融工作》40期,出办内周报33期。内容涵盖我区金融业较为重要的工作动态,每期根据信息主要内容分别报送相关自治区相关领导,分发至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相关银行机构。

(三)积极利用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刊物、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金融办政务信息。全年,积极收集、整理、编辑全区金融工作动态信息,及时报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及时响应公众公开申请。2017年,自治区金融办积极利用《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天山网等自治区主要媒体宣传公开金融政务信息,通过自治区这些主要媒体分别刊登播放由我办提供的政务新闻信息。通过我办的“电子屏幕信息公告栏”,不定期滚动播放有关通知、公告信息。同时,对公众要求公开的信息,按规定按时回复,并登记处理回复记录。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办党组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年工作重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2017年,金融办主要领导相继变动,党组班子及时充实和调整领导小组,成立由办党组副书记、主任热甫卡提·努热合曼任组长,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晓春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办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处),配备1名负责人和1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自治区金融办在全面贯彻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相关要求,制定出台了《自治区金融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扎实认真的做好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三)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并落实配套措施。一是在单位的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安装了“电子屏幕”公告栏和板报,及时公告和宣传金融政策等相关信息;二是落实了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三是充分发挥“新疆金融”网站作为金融办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新疆金融”网站上开辟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四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五是在“新疆金融”网站上公布了主任信箱、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及时听取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改进;六是提高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机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及时在自治区金融办官方网站上进行更新,形成常态化。将2017年批准设立、注销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在自治区金融办官方网站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年初,金融办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了“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并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和电子政务内网应用。依托门户网站,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把门户网站作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公告通知、政策解读等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设立主任信箱,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二是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完成本级信息系统安全自查工作,及时做好金融办官方网站系统安全等级防护,并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修订完善网站应急管理预案,并组织了相关演练。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在金融办官方网站公开全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名称、主体和时限;并按“三公”经费透明公开要求,将本级预算说明、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对外公布。四是规范政务公开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在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两类机构”的审批监管事项公开的同时,积极推进金融办重点事项全过程公开、敏感事项主动公开、群众关心事项详细公开的“三个转变”,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五)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为机构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一年来,自治区金融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学习李克强总理6.13重要讲话,认真研究梳理涉及职责分工的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相关事项,积极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前期下放监管权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和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今年,我办又积极推动出台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发【2017】95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60号),并第一时间将上述文件在官网进行公告,不断推进监管工作明细化,切实做到从源头上防范金融风险,让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同时,按照《自治区金融办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中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我办及时在官网对“辖区内新设和依法撤销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 进行公告,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履行金融办各项职能。

三、2018年工作思路

(一)完善相关制度,履行工作职责。2018年,我办将认真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金融办年度工作目标,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划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政务信息保密审查规定,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利用率,有效促进我办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积极利用自治区金融办官方网站,及时发布全区金融信息。2018年,我办将继续充分利用金融办主办的“新疆金融”网站这一网络平台,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重视网站建设及维护,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功能,及时发布全区金融信息,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具体,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更快、更详细地公布我区相关金融政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提高机关效能,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金融业作为特殊行业,决定了它服务经济的一些不同于其它行业的特征。2018年,自治区金融办将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积极提高机关效能,严格执行金融法规,把握好金融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协调和指导有发布和解释权的金融单位,及时发布金融业相关政务信息,加大金融知识和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督促自治区金融业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