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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关于出境旅游的保险消费提示——医疗

  • 时间:2018-03-06 20:02
  • 来源中国保监会重庆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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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外旅游时,长途旅行、水土不服等因素都可能导致疾病发生,并且有的国家(地区)医疗费用较高,为及时获得医疗救助,避免大额医疗费用支出,建议游客朋友在购买境外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时,可考虑附加投保医疗保险和紧急救援服务条款等,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消费者在投保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注意选择合适额度的医疗保险。一般而言,确定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要参考旅游天数、旅行地区的医疗费用水平等因素。有的国家(地区)还将购买医疗保险作为申请签证的前提,比如,赴申根国家旅行必须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3万欧元的医疗保险。同时,为便于理赔,可考虑选择带有提前垫付医疗费用条款的保险产品。

其次,尽量选择带有紧急救援服务条款的保险产品。如购买的保险产品带有紧急救援服务条款,游客发生意外事故或突发急性疾病时,可拨打保险机构提供的救援服务电话,便可获得紧急救援或医疗服务。同时,保险合同还可约定,由保险机构承担游客医疗运送和送返、直系亲属慰问探访、紧急搜救等相关费用。由于不同保险公司所合作的全球救援机构有所不同,救援内容也存在差异,请游客朋友在投保前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从而选择适当的保险产品。

此外,在境外旅游,如遇到人身、财产损失,或遭受紧急情况等,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留存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据,以便及时获得保险赔偿。